附件: 2024年全国高等院校健身气功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 二、承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24年7月25日17:00前 2.比赛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9日 3.离会时间:2024年7月30日12:00前 4.比赛地点: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体路5号) 四、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竞赛项目 各项目各组别均设集体赛和个人赛,个人赛按男、女分组。 1.健身气功·易筋经。 2.健身气功·五禽戏。 3.健身气功·八段锦。 4.健身气功·马王堆导引术。 5.健身气功·大舞。 6.健身气功·导引养生功十二法。 7.健身气功·太极养生杖。 以上为普及功法。 8.易筋经竞赛功法。 9.五禽戏竞赛功法。 10.六字诀竞赛功法。 11.八段锦竞赛功法。 以上为竞赛功法。 (二)竞赛分组 甲组、乙组、丙组、教工组。 五、参赛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报名时应具有所代表学校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及在职或退休教师。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不得报名。 2.参赛单位必须赛前为所有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开具体检证明,证明适宜参加所报竞赛项目。 3.思想进步、文化课考核合格,遵守学生守则、运动员守则和有关反兴奋剂管理规定。 (二)分组办法 甲组(普通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正常录取且未享受任何体育加分或降分政策的学生。 乙组(高职高专组):入学时未享受任何体育加分政策的高等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的学生。 丙组(高水平组):参加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入学;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入学的学生;体育院校、中医药、师范类院校的体育教育专业学生。 教工组:各高等院校在职或退休教师。 六、参加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 (二)每支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2名,运动员4名参赛。参赛人员须为所在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或65周岁以下的教职工。 (三)报名办法:请各参赛单位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报名网址:http://qg.justtool.com,网上填写参赛信息,并将纸质版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网站,逾期不予受理。参赛队员和项目上报后不得更改。 (四)丙组各代表队限报2项集体赛项目,须报1套普及功法,1套竞赛功法;甲组、乙组和教工组各代表队限报2项集体赛项目,功法均为普及功法(其中1个项目从易筋经、五禽戏和八段锦中任选1种功法,另1个项目从马王堆导引术、大舞、导引养生功十二法和太极养生杖中任选1种功法)。集体赛上场运动员均为4名。 (五)丙组各代表队限报4项个人赛项目,须报2套普及功法(其中1个项目从易筋经、五禽戏和八段锦中任选1种功法,另1个项目从马王堆导引术、大舞、导引养生功十二法和太极养生杖中任选1种功法),2套竞赛功法;甲组、乙组和教工组限报4项个人赛项目,均为普及功法(其中2个项目从易筋经、五禽戏和八段锦中任选2种功法,另2个项目从马王堆导引术、大舞、导引养生功十二法和太极养生杖中任选2种功法)。每项限报1名运动员,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个人赛项目。 七、 竞赛办法 (一)评判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21年编辑出版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集体赛和个人赛项目的参赛队员上场队形按抽签顺序排为“一”字形。 (三)比赛功法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缩短版无口令词伴奏音乐。 (四)参赛运动员的服装应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的特点。参加集体赛的运动员着装样式须统一,参加个人赛的运动员着装样式、颜色不限,鞋为健身运动类鞋。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1.集体赛各奖项颁发奖杯和证书,个人赛前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4~8名和一二三等奖均颁发证书。 2.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二)奖励办法 1.集体赛各项目各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录取参赛队数的20%,二等奖录取参赛队数的30%,三等奖录取参赛队数的50%,所有奖项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录取名次。如参赛队数为2支,按照上述百分比,只录取为二等奖、三等奖;如参赛队数为1支,按照上述百分比,只录取为三等奖。 2.个人赛各项目各组别男、女组分别按照前8名和一二三等奖录取:若单项参赛人数等于或不足8人时,以实际参赛人数减1录取名次;一等奖录取参赛人数的20%,二等奖录取参赛人数的30%,三等奖录取参赛人数的50%,所有奖项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录取名次。 九、报到 (一) 报到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7月25日; 报到地点: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体路5号)。 请扫描二维码获取基地交通路线指引)(二) 交验证件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报名表原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工作证; 5.保险单据,各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须自行购买关于本次比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额不低于10万);意外医疗(包含门急诊和住院费用,保额不低于2万);保险有效期时间须包括来回途中; 6.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7.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 8.本校2号(160cm*240cm)校旗一面。 以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赛。 十、开闭幕式、颁奖仪式、联席会须知 各参赛队须按组委会要求参加开幕式、闭幕式、颁奖仪式及领队、教练员赛前联席会,无故不参加者,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十一、技术官员 比赛裁判员、竞赛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选派,辅助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经费 (一)食宿费:根据2023年1月1日起最新执行的《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赛事活动食宿费收费标准指导意见》,为保障赛事安全,本次比赛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代表队按照报到日至离会日收取,收费标准为345元/人/天(标间2人一间),赛会期间产生单间房差,请自行缴纳。超编人员不予接待。提前离会不予办理退费。 (二)申诉费:根据《关于统一全国学生单项体育比赛收费标准的通知》(教体秘〔2012〕16号)文件规定,任何参赛单位提出申诉时,须向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交纳申诉费2000元,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申诉费上交赛会组委会。 (三)抵押保证金:根据《关于统一全国学生单项体育比赛收费标准的通知》(教体秘〔2012〕16号)文件规定,为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保证赛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须交纳“抵押保证金”,每队不低于3000元,对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代表队,将如数退还“抵押保证金”。 (四)其他费用自理。 十三、赛风赛纪 (一)各参赛院校需对本校参赛运动员进行严格把关。 (二)对违反运动员资格及赛风赛纪的运动队(员)及 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将严格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赛会相关规定执行。 (三)赛会期间如对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有异议,可向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相关材料、申诉费。 十四、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国内发展部 联系人:张高 电话:010-67051289 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 联系人:张磊 电话:0335-8580841 报名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李博 电话:18064684229 运动队报到 联系人:张磊 电话:0335-8580841 队伍接送站联系人:陈明亮 电话:13930317266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