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申办比赛的名称、时间、地点和规模 3.建议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4.经费来源 5.赛事承办单位的办赛历史和经验 6.赛事承办地的交通状况、接待条件 7.省级柔力球项目管理部门的同意函:申办单位须取得省 级柔力球项目管理部门的同意函并与申办报告一并递交社体 中心。 三、比赛的确认 (一)办赛条件审核 1.社体中心收到申办报告及申办材料后,将对材料进行初 步审查; 2.符合基本办赛条件的,在社体中心组织的赛事招标会议 上参与赛事招投标。 (二)列入竞赛计划 1.社体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公布; 2.符合办赛条件的赛区,社体中心将根据比赛日程、竞赛工作安排,参照各申办单位的办赛意向和客观条件安排具体比 赛时间,列入下一年度竞赛计划; 3.社体中心根据赛事申办单位的办赛经验、赛事规格等实 际情况,组织技术代表进行实地考察(费用由申办单位承担), 技术代表应在实地考察后一周内向社体中心报送考察报告。 (三)签订办赛协议 社体中心与比赛申办单位商定合作办赛有关事宜,约定办 赛标准与条件,签订办赛协议。 四、成立赛事组织机构和人员 (一)筹备委员会 承办单位从申办比赛成功开始,应成立筹备委员会,负责 与社体中心或全国柔力球运动指导委员会的日常联络。 根据活动举办时间,至少提前1个月落实工作人员、裁判 员、运动队的接待宾馆及场地(工作人员、裁判员安排在同一 个宾馆,运动队安排在其它宾馆)由承办单位提供赛事规程 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如报到地点、比赛地点、联系人、交通信 息等)提交社体中心,由社体中心拟定竞赛规程。 (二)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 1.根据所举办比赛的性质和级别,组织委员会由社体中心、 全国柔力球运动指导委员会、地方政府、承办单位、协办单位 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2.承办单位应组织提供合格的赛事筹备、组织和执行人员 队伍,提出建议人员名单后,由社体中心或全国柔力球运动指 导委员会复核。 3.组委会领导机构一般可设以下职位:名誉主任、主任、 执行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委员等。 4.组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执行机构,一般可包括:综 合协调部、竞赛部、宣传部、后勤保障部、安全保障和医疗救 助部、市场开发部等。(注:具体机构设置由承办单位根据客 观情况灵活掌握) (1)综合协调部职责 贯彻组委会的指示和决定,协调各部门工作,安排大会活 动日期,组织开、闭幕式,提交社体中心所需要的相关信息。 (2)竞赛部职责 制定比赛日程、编排秩序册、组织裁判员学习、召集领队 和教练员会议、传达比赛有关事项,审查比赛队和运动员资格。 (3)宣传部职责 落实宣传报道的途径,对接宣传媒体人员,组织宣传报道 材料,布置会场和会标。 (4)后勤保障部职责 安排膳食、交通、财物、釆购等工作。 (5)安全保障和医疗救助部职责 维护比赛场地秩序和大会食、宿、行、医疗等方面的安全。 (6)市场开发部职责 负责赛事的市场招商、赞助执行等工作。 (三)比赛运行团队 1.社体中心根据项目发展要求、年度赛事规划、具体赛事 情况等,组织赛事执行团队或委托赛事运营公司,配合社体中 心作为活动的运营方,负责与各赛区协调、沟通、指导各项工 作。 2.社体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和比赛规模选调比赛运行团队, 一般包括:赛事协调小组(执行运营方)工作人员2至4人, 技术代表1人、技术官员(即裁判员)10人左右,随行媒体3 人左右。根据比赛的规模,人员规模将在上述基础上进行适当 的调整。 3.设立竞赛委员会,如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委员2或 4人,由社体中心选派)裁判委员会(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 2或4人、选调裁判若干名)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的具体 人数视规模确定。 五、制定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由主办单位根据比赛目的、性质、规模、时间、 场地等因素而制定,同时要考虑比赛要求和限制条件等。竞赛 规程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赛事基本信息: 包括竞赛名称、日期、地点,主办、承办、协办单位,以及参加比赛单位的范围等 2.参加办法: 明确参加队数、人数和参赛者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资 格规定,以及报名截止日期、填写报名单要求、报名信息送达 途径、联系人通讯地址(包括邮编、电话)、各参赛队报名须注 意的事项等。 3.竞赛办法: 确定比赛所釆用的手段、方法和各阶段的赛制,以及所执 行的规则、使用的比赛用具和比赛中的特殊要求。 4.经费开支: 包括主办、承办单位和各参赛队应承担的费用(如综合服 务费、裁判员聘请费等)和可享受待遇的内容、范围以及食宿 标准等。 5.奖励办法: 包括竞赛的录取名额、奖励形式和内容。 其中,要在规程中说明体育道德风尚奖队伍、个人、优秀 裁判员的评选比例和奖励办法。 6.仲裁和裁判员: 包括仲裁和裁判长人选、裁判员的数量、选派条件、聘请 办法、报到时间、服装、经费补贴等事项。 7.其他事项: (1)注明未尽事宜的处理办法或规程解释权所属单位。 (2)在竞赛规程的下发、传达过程中,赛事承办单位可 协调当地的其他相关部门以文件或公函的形式加发执行通知。 (3)竞赛规程下发的时间:全国性比赛一般提前2个月 下发;遇特殊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六、报名 规程下发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表是竞赛编排的重要依 据,因此接受报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报名表收到后, 应按照规程要求逐项进行审核,如有问题,应立即与有关单位 联系并要求整改。 运动队在赛前要求对报名表更改,可按照下述规定进行: 1.在抽签、编排前:要求更改运动员或有关人员名单,应 予以同意,但须由参加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在抽签、编排后:申请变更,应按变更规定处理(如除 书面申请外,还要缴纳必要的手续费)。 3.流程: 整理报名单进行统计_电话联系报名队伍告知对方确定 报名成功—确认其他不清楚的信息 七、抽签与编排 报名结束之后,竞赛组和裁判组根据竞赛规程和报名情况 确定比赛方案。首先进行抽签和编排工作。抽签、编排是非常 细致而又复杂的工作,直接影响着比赛能否顺利进行,裁判长 和副裁判长应重视并直接参与其中。 (一)抽签 抽签工作由竞赛组和裁判组组织完成,原则上是由每个队 派一名代表进行抽签,如果条件不允许,可由竞赛组安排人员 代为抽签。抽签工作要进行得科学、合理、公正、准确,并认 真做好有关记录。必要时可将抽签结果告知各参赛单位。 (二)编排 抽签工作完成后,应立即进行编排工作。编排应根据竞赛 规程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场地等条件进行。编排工作的基本 原则: 1.对参赛各队做到机遇均等、公平竞争,并适当照顾种子 球队; 2.保证运动员有合理的休息时间,以便发挥水平; 3.要照顾广大柔力球爱好者的观看需要,在场地选择、曰 程安排、决赛时间等方面应更好地为观众服务。 (三)其他 在抽签和编排的过程中,如果报名情况与竞赛规程规定的 内容差距过大,无法按竞赛规程的规定制定比赛方案时,应及 时提出竞赛规程修改方案,报请大会组委会审核后执行。 八、制作秩序册 秩序册要做到准确、美观、实用。内容一般包括: 1.社体中心印发的赛事通知; 2.竞赛规程; 3.组委会及大会各工作机构及人员名单; 4.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名单; 5.各参赛队领队及教练员、运动员名单; 6.大会主要活动安排表; 7.各队人数统计表、竞赛日程表、成绩表等。 8.必要时还可刊登大会注意事项、作息时间、场地平面图、 场地练习表等。 9.其他: (1)封面、封底设计应主题鲜明,体现赛事承办地特色 和赛事主要信息; (2)赛事如有市场商业赞助、特别鸣谢单位,应单独列 出; (3)社体中心要求的其他内容,如有要求应根据版面分 布予以列出。 九、场地器材准备 (一)场地准备与检查 1.比赛场地。确定比赛场地符合赛事要求。 2.检查记分牌、场地裁判工作台、总记录台、成绩公告栏、 广播设备的安装和设置。 3.落实比赛和裁判器材的配备。 4.检查辅助设备及环境布置,如会标、背景板、宣传标语 和彩旗等。 (二)总记录台的器材和用具检查 1.总记录台要安装设备完好的广播系统; 2.设仲裁2-3席、裁判员若干席、播音1-2席、竞赛编 排记录人员若干席。各类席位要用席卡标注,以方便寻找; 3.配好话筒,以及播放机和各类磁带(或光盘、U盘等含 有比赛开幕式、闭幕式等各类音乐需要的声源); 4.柔力球项目计时器2个; 5.大会秩序册及笔、纸、文件袋等用具; 6.比赛备用球、球拍1套。 7.竞赛组事先要制好各种表格,并配备专人登记、审核并 公告成绩。 第三章 赛中执行工作 从裁判员、仲裁及各队报到开始,即可认为进入比赛阶段。 各部门要集中精力、明确责任,按预定的分工,各司其职地开 展工作。 赛中工作主要有下列几项: 十、制定计划 裁判长要将事先制定好的裁判员工作和学习等有关计划 和要求提交大会竞赛组,由竞赛组安排裁判员学习、训练、实 习、比赛等活动。竞赛组与裁判组要经常保持联系,随时协商 解决各种有关问题。 十一、裁判员的学习与实习 赛前裁判长应组织全体裁判员认真学习竞赛规程、竞赛规 则与裁判法等有关文件。 学习之前请组委会有关领导做一次动员,使大家认清形势、 鼓舞士气、统一思想。裁判员的学习可釆用集中讲授和分组讨 论等形式,然后再集中安排1-2个半天进行模拟执裁(实习), 对实习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裁判员驻地与运动队驻地要分 开。栽判员服装应统一,裁判长、仲裁的服装颜色最好与裁判 员有区分。 十二、运动队报到 组委会安排专人进行运动队的报到服务工作并发放资料。 报到流程为: (一)运动队签到; (二)根据竞赛规程核查参赛队伍的资格(年龄、地域等); (三)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每队每人都需要签名); (四)收取相关费用(如参赛综合服务费等); (五)发放资料: 1.秩序册(每队2本); 2.场地练习表; 3.证件(领队、运动员、教练员等) 4.有关通知、注意事项等 十三、赛前联席会议 根据规程规定的时间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 组委会需要提前准备好足够容纳参会人员的会议室。会议室需 要配备音响、话筒、投影仪等器材。 参会人员为:主办单位领导、承办单位领导、仲裁委员会 主任、裁判长、各队领队。主持人一般由承办单位领导担任。 1.综合协调组应事先向组委会提供一份竞赛情况的工作 汇报供组委会领导在会上发言时参考。 2.裁判长在教练员联席会议上,应将担任本次比赛的裁判 员队伍状况、水平、学习、实习情况,以及本次比赛的注意事 项、要求和特殊规定等向各队教练员说明,以取得他们的共识 和理解。 3.仲裁组应在组委会或教练员联席会议上提出比赛要求 和仲裁注意事项等。 4.会议议程: (1 )承办单位领导介绍筹备情况; (2)承办单位主管领导致欢迎词; (3)主办单位领导讲话; (第一阶段会议结束后,领导离席) (4)由裁判长主持技术会议; (5)介绍裁判员的情况; (6)介绍比赛方法; (7)提出比赛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8)现场答疑,裁判长解答各代表队领队可能提出的技 术性问题。 十四、检查比赛场地 正式比赛前一天下午,场地组应做好全部比赛的准备工作。 裁判长应对比赛场地做最后一次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另外对 运动员和观众进出的路线、成绩公告栏位置、广播设备完好情 况等也要再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检查完毕 后,釆用封场的办法,准备完全进入比赛状态。 十五、开幕式 1.开幕式应反映比赛举办地的地域和文化特色。可结合 当地文化活动、比赛相关的活动等举行。 2.开幕式应保证所有参赛人员都能够参加。 3.在开幕式前一天,应确认以下内容:参加开幕式的领 导和嘉宾名单、职务、站位顺序,并提前告知主持人;开幕式 宣誓的运动员代表和裁判员代表的确认与沟通;领导致辞与讲 话的确认。 4.开幕式议程(主持人为承办单位人员) (1)介绍出席领导(每介绍一位上台一位。需要提前给 开幕式领导和嘉宾发放站位表,并分别有专人引导;提前做好 标签顺序标识在主席台相应位置。) (2 )全体肃立,奏唱国歌 (3)承办方领导致欢迎词 (4)主办方领导讲话 (5)运动员代表宣誓 (6)裁判员代表宣誓 (7)主办方领导宣布开幕 5.比赛釆用现场开赛仪式的形式,现场开赛仪式的时间 应严格按照竞赛规程公布的比赛日程执行,一般应控制在30 分钟以内,且必须于赛前15分钟结束,以便按时启动竞赛程 序。开幕式上的欢迎词、讲话等致辞内容应简短。 十六、比赛开始 竞赛裁判工作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广播台和竞赛总记录设 在同个位置,由主裁判长专门负责,做到指挥口令发布准确、 及时、清晰。裁判组应各司其职做好执裁判工作,及时提交裁 判分数。 十七、闭幕式 闭幕式可与开幕式使用同一场所,主要以颁奖仪式为主。 (一)闭幕式流程 1.裁判长宣布成绩; 2.仲裁主任宣布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优秀裁判员代表名 单; 3.承办单位领导致辞; 4.颁奖仪式; 5.主要领导宣布闭幕。 (二)颁奖物品准备及工作安排 1.提前确定好参加闭幕式的领导和嘉宾,并提前安排好颁 奖领导。通知相关领导闭幕式的时间、地点和流程; 2.需提前准备好奖杯、奖牌、获奖证书、奖品、颁奖使用 的托盘等; 3.安排4-6位礼仪小姐,引导获奖队员和领导、发放奖品 等工作; 4.获奖证书需提前写好获奖名次及盖章; 5.准备好颁奖音乐、音响、话筒等; 6.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参加闭幕式的运动队列队,提前将各 队队名牌按照顺序排列好; 7.安排专人负责提前将参加领奖的人员,安排在指定区域 候场。 (三)颁奖仪式程序 1.主持人宣布获奖队伍名称,获奖队伍上场。 2.主持人宣布颁奖嘉宾名称,礼仪小姐持颁奖奖品从主席 台一侧上台,礼仪小姐引导颁奖领导从主席台另一侧上台。从 颁奖领导这侧的第一人开始颁奖(奖牌、证书、奖杯)。 颁奖结束之后,颁奖领导和获奖队伍合影留念,后由礼 仪小姐引导,从颁奖领导上台的那侧退场。 第四章 赛后汇总工作 十八、竞赛组编印成绩册 成绩册包括全部比赛成绩和竞赛录取的名次、队名,以及 受表彰的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精神文明队名单等。成绩 册不仅是本次比赛的成绩档案,也是下次比赛编排的重要依据, 最好在各队离会之前将成绩册分发给各队(成绩册封套应事先 制作好)。 十九、收集比赛资料并存档 主要资料包括秩序册和成绩册、竞赛及裁判工作总结、裁 判执裁情况鉴定表,以及比赛照片、通讯录等。原始报名单、 成绩记录表、抽签结果报告等最好也存放一段时间,待确认与 比赛无关时再做处理。 二十、总结收尾 (一)组委会要总结竞赛、裁判工作的得失,在此基础上 写好总结材料,这是竞赛工作的重要一环,它可为下次比赛积 累经验,使竞赛工作不断完善。裁判长应总结本次赛事的裁判 工作情况,并提交社体中心。 (二)赛事物资的回收整理、经费的结算审核。 第五章 后勤接待、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一、运动队服务 (一)信息统计 统计运动队食宿预订、接送站和返程票预订信息:组委会 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统计报名人员食宿预订、接送站车次和航 班、返程票预订需求等,为接待工作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 (二)运动队报到 运动队报到工作涉及竞赛、接待(食宿、交通、返程票预 订)、医疗、财务等有关部门,组委会应组织所有相关部门进 行专项培训和演练。 (三)比赛信息服务台 在入住宾馆运动队报到处设置比赛信息服务台,服务时间 一般为赛前2天至赛后1天。信息台应为参赛运动队以及其他 参赛人员提供比赛信息,食宿和交通信息(包括送站时间即从 宾馆出发时间以便各队核对和知晓),赛前训练信息和预订服 务(如比赛场地的位置,以及预订服务),日常生活信息(如: 超市、商店、医院的位置和地图),出租车服务,旅游信息服 务、失物招领服务等。 (四)用餐 根据各队报名情况,如运动队按照组委会要求食宿的,则 需要提前安排酒店房间安排表,并组织酒店服务人员、后勤保 证人员专门对接,确认入住流程及收费、发票的管理工作;如 用餐为自助餐,说明用餐时间、地点,如用餐为桌餐,需注意 以下事项: 1.确定用餐人数,告知酒店安排桌数,并适量增加,避免 临时用餐人数的增加; 2.组织专人对接各代表队的用餐告知,明确告知其时间、 地点、桌号等; 3.做好用餐安排表,并在餐厅门口、墙上等位置张贴明显 的用餐安排表格和文明用餐宣传标语。 二十二、领导、嘉宾服务 1.妥善安排重要贵宾、嘉宾和赞助商代表的服务工作, 重要贵宾接待工作应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各项活动时间、 地点、主要陪同人员等,制作接待指南。 2.妥善安排上述人员的机场接送和参与各项活动的交通。 3.重要贵宾住宿房间应提前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设施正 常可用;提前通风,去除异味;配备饮用水等。 4.为上述人员提供参赛资料,包含:证件,秩序册,比 赛信息等。 5.安排贵宾参与各项活动,担任颁奖嘉宾等事宜,其人 选应提前与主办方商定。 二十三、选调技术官员及工作人员服务 1.社体中心选调的技术官员包括:仲裁、裁判长、副裁 判长、裁判员等。社体中心将上述人员身份、性别、行程(包 括到站、时间、车次等)、返程票预定需求、房间安排需求、 证件和参赛物品发放清单等信息。组委会接待部门根据上述信 息安排这部分人员的接待和服务保障工作。 2.报销和津贴发放 (1)按照赛事合同约定统一安排技术官员和工作人员的 交通费报销和津贴发放。 (2)报销可釆用“来程费用x 2”或者“实报实销”的 方式,应提前与技术代表商定报销方式和细节,充分考虑各种 情况,兼顾各种情况下报销申请人的合理利益。 二十四、裁判员服务 1.裁判员实行集中食宿的方式,提前安排好裁判员的住 宿、用餐和赛场往返的乘车安排; 2.竞赛组派专人服务裁判组,安排好裁判物资,以及现 场临时需要的物品; 3.报销和劳务费发放 (1)按照赛事合同约定统一安排裁判员的劳务费发放。 (2)报销可釆用“来程费用x2”或者“实报实销”的方 式,应提前与技术代表商定报销方式和细节,充分考虑各种情 况,兼顾各种情况下报销申请人的合理利益。 二十五、食宿要求 1.比赛各指定宾馆距离赛场的距离应尽可能地近,原则 上不超过5公里。 2.为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随队人员提供价格优惠的各 档次大会指定宾馆。原则上“一人一床”,符合卫生标准,配 备热水淋浴。建议分2-3个档次,满足不同参赛人群需求。 3.由于各类人员工作时间不统一,技术官员、工作人员、媒体、运动队(员)等人员的驻地应尽量安排自助餐。 4.食物应确保卫生、新鲜,能够满足运动员比赛的需要。 建议不要提供容易导致就餐人员不良反应的菜品。赛事餐饮供 应商须满足食品安全要求。 5.三餐时间按竞赛日程实际情况确定。 二十六、交通 1.在火车站、汽车站和机场设立接待站点,做好参赛人员 的接送站工作。参赛人员在车站或机场的等待时间最长应不超 过1个半小时。所有人员的送站时间拟定后应提前与其确认, 建议可釆用在驻地大厅张贴公告与一一通知相结合的形式。 2.负责比赛期间各类人员参与赛前训练、比赛以及赛事各 项相关活动的用车安排,服务对象包括:运动员、裁判员、社 体中心比赛运行团队、媒体人员、贵宾等。 详细的班车时刻表应根据比赛日程安排拟定,并需经技术 代表审核。 3.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帮助所有参赛人员预订返程票。 4.大会配备2-3台流动车辆供裁判组、竞赛组、媒体宣传 等用车。 5.如赛事过程中需要车辆接送入住酒店到球场,需要提 前安排大巴车,并安排发车时间表,发车时间表应注明车号、 乘车人员、司机电话等信息。 6.如需送站,提前安排统计好各队伍的返程时间,进行统 一送站。 二十七、旅游服务 为适应当前新形势下“体育+旅游”的赛事需求,如参赛 队有自愿选择旅游服务的需求,赛事承办方可以根据赛事特点 或当地实际情况自行、自愿提供旅游协调服务。旅游服务不是 赛事必要的环节内容,如赛事承办方为赛事提供旅游服务,则 应提前在赛事通知中注明旅游服务的类型、费用情况、注意事 项等;并对接专业的旅游服务人员为之提供服务。 二十八、安全保障工作 安全保障工作在一场赛事过程中是尤其重要的,要确保赛 事的安全。安全保障工作包含医疗保障、物资保全、赛场安保、 气象保障、保险等内容,尤其要设置医疗救助组专门负责赛事 医疗保障工作。 (一)医疗保障工作 1.运动员参赛资格审查:赛前根据“参赛运动员体检指导 意见”审查体检表,不符合标准或没有体检的须到指定医院检 查,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参赛资格。 2.在接待运动员的官方宾馆设立医疗站,24小时配备医护 人员、急救设备药品等。在赛事现场应配备医疗人员、急救设 备药品,同时安排有急救车待命。 3.专人负责急救设备药品的筹备摆放、调试管理,确保“齐 备完好、安全顺手”。 4.提前确认赛事保障指定医院:要求离赛场近、交通便利, 提前沟通、准备充足;开放相关科室,形成救治快速通道。 (二)其他安全保障工作 负责组委会官方指定的境内外运动员、官员、媒体、观众 等各类人员驻地的安保工作。 1.物资保全 (1)负责比赛各类器材设施和设备的保全。 (2)比赛赛场器材布置和保全:为比赛场地布置提供保 障,为保障比赛场地物资安全,应安排24小时看护。 2.赛场安保 负责赛场区域的安保工作,对进出赛场及赛场不同区域的 人员进行流量控制、身份确认等工作,负责开、闭幕式等大型 活动的人员、水电等安全保障。 须加强赛场进出秩序、赛场环境的管理;严禁在赛场出现 危险品及不文明不健康、有侮辱性或谩骂性或任何破坏民族团 结、分裂国家、反社会倾向的言论、旗帜和标语;防止打架斗 殴、拥挤踩踏等事件的发生。 3.气象保障 赛事承办方应提前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了解赛事期间的 天气情况,并在秩序册或联席会上对各参赛队予以通知。 尤其要注意高气温比赛环境的特殊配置与操作: (1)提醒运动员赛前做好充分的防暑降温准备。 (2)在比赛现场保证足够的饮用水供应。 (3)为赛场工作的志愿者、技术官员、工作人员等提供 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风油精等防暑降温物品。 4.保险 如要求各参赛队购买保险,须在报名时查验各参赛队保险 购买情况;如组委会为比赛统一购买保险,则联络当地保险公 司,根据赛事情况购买保险。与赛事保险公司沟通,安排好事 后急救费用支付事宜。 第六章 场地布置及宣传 二十九、场地布置及物资 (一)比赛场地布置 1.柔力球场地确保干净整洁,符合赛事要求。 2.布置主席台和背景幕。 3.布置总记录台、裁判席。 4.布置成绩公告栏。 5.场地配备饮用水区,供运动员在赛事期间饮水。 6.配备洗手间,并在场地明显处贴示“洗手间”的指示牌。 7.保洁员。为大会配备保洁员以确保赛场的卫生。 8.设置运动员休息区。要有遮阳设备、座椅、饮用水等设 备。 9.布置医疗区。 (二)场地环境布置 为了烘托比赛气氛,场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布置彩旗、横幅、 气球、拱门等物资,结合项目特点、国家政策,宣传赛事主题、 当地特色等。 (三)物资 为了保证赛事的顺利进行,各项物资需要准备足。其中包 括竞赛物资、场地物资、奖品、奖杯、纪念品等。 (四)观众赛场服务 1.组委会应尽最大的努力,为观众观赛提供便利。 2.在赛场区域各主要出入口和集散点应安排志愿者对观 众进行引导。 3.在赛场外围为观众提供饮料、食品售卖点。 三十、宣传工作 为了保证赛事的宣传效果,应专门成立赛事宣传组,从赛 前、赛中、赛后三个时间节点队赛事进行宣传。 (一)赛前宣传 在赛事开始前,应通过各方平台和途径对赛事进行宣传预 热。有条件的地方,可在赛前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组委会和新 闻媒体参与,发布会的组织方案、议程、新闻通稿等应报社体 中心审核。 (二)赛中宣传 提前邀请相关媒体到现场进行赛事报道。 1.组委会应指定一名媒体协调人,具体负责媒体服务工作。 在比赛期间,媒体协调人负责引导媒体人员,为媒体人员报道、 拍摄提供协助。 2.赛时媒体运行计划:赛前应与竞赛部门沟通并制定赛时 媒体运行计划,保证媒体人员在比赛期间的活动不影响比赛的 正常进行、不违反竞赛规则。 3.宣传组应提供以下服务: (1)新闻通稿:承办单位应拟定比赛新闻通稿,并须经 社体中心批准后方可发布。 (2)比赛资料:赛事介绍、秩序册等。 (3)赛后应提供比赛成绩。 (三)赛后宣传 比赛结束后,及时将各媒体宣传报道的文件进行汇总,汇 报给相关领导。并在赛事结束后利用相关平台和途径针对赛事 情况进行综合报道和宣传。 三十一、赛事市场开发与实施 1.赛事的市场开发工作应按照比赛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各 类广告的设置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2.承办方应仔细审查所有的赞助商合同,并确保所有承诺 得到履行。 3.可在主会场区域设置体育用品展览,提供商品展位和设 施。 4.场地布置与赛事氛围营造 (1)各类宣传内容、广告元素的设计与制作由组委会安 排专项工作团队“统一设计、整体实施、统一验收”且在印 刷、制作、发布前须经社体中心或社体中心委托的赛事执行单 位审核认可。 (2)赛场广告与宣传元素的布置方案须经社体中心或社 体中心委托的赛事执行单位审核认可,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不影响运动员的比赛;按照各赞助商享有的权益比例确定广告 大小、位置和数量;整个赛场布置应综合考虑,协调一致,美 观大方,呈现专业形象。 (3)比赛场地、官方宾馆、组委会驻地均可设置宣传广 告元素,运动员等参赛人员用品、比赛各类印刷品上也可印制 宣传广告元素。 宣传广告物资的装饰、喷绘物品要求无异味,尤其 是无刺激性气味,喷绘等印刷品的油墨应为无污染挥发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