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2002年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围棋竞赛规则。 (二)未报名参赛的队视为弃权,不予替补。 (三)各队的台次在报名时确定。各队可按照棋手段位或距报名时最近一次的等级分(截止2025年4月30日)的顺序排定台次。只要不同时违反上述两条原则,允许自行排定,一经排定不得更换。男子业余棋手只能报第四台,女子业余棋手只能报第二台和第三台。 (四)围乙进行8轮、围丙和女团进行7轮分台定人制的积分编排。竞赛的编排工作由电脑完成,采用最新版编排软件,各队可在比赛当晚7点到指定的成绩公布处查看编排结果。 (五)比赛计分办法:比赛每场胜一局得2分,负一局得0分。局分高者场分计2分,局分低者场分计0分,局分相同者场分各记1分。轮空的队场分记2分,局分记0分,不记对手分。如果比赛中出现三劫循环、长生等罕见特例,按无胜负判定,双方立即重新加赛,比赛用时制度与原棋局相同,双方所持时间延续双方原棋局所剩时限。 (六)名次计算:依次比较(1)总场分(2)总胜局分(3)对手场分总和(4)胜场(5)依次比较各台胜率(6)比较队之间的胜负(7)依次比较各台直胜(8)依次比较所有对手的名次,最后抽签决定名次,不涉及晋级或降级的队允许并列。 (七)比赛开赛时间均为12:30。棋手迟到15分钟(含15分钟)判负,不足15分钟时,在其时限内加倍扣除。 (八)比赛用时:每方2小时后5次1分钟读秒,超时判负。 (九)先后手确定:根据编排结果,指定序号列前的队第一、三台执黑棋,第二、四台执白棋。 十一、赛场纪律: 1、棋手进入赛场必须佩带有效证件。 2、棋手参赛时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电子产品,需在赛前完成上交程序,比赛过程中如有发现携带电子产品者,立即判负。 3、开赛后允许新闻记者进入赛场15分钟。 4、 比赛结束的棋手一律不得在赛场滞留。违者,对该队予以警告。 5、比赛中如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对作弊者立即判负,将根据《中国围棋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赛场内禁止吸烟。 十二、裁判员和技术申诉委员会: (一)裁判长由中国围棋协会委派,遴选的少数裁判员由中国围棋协会另行通知。 (二)设技术申诉委员会,复审比赛期间执行竞赛规则、竞赛规程中发生的纠纷,保证规则、规程的正确执行。 (三)抽签工作由裁判长会同大会竞赛组共同主持。 十三、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围乙录取前2名升为下一年度甲级队,最后3名降为下一年度丙级队。 (二)围丙录取前3名升为下一年度乙级队。 (三)女团录取前2名升为下一年度甲级队。 十四、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于5月18日前将报名表扫描件分别发送到中国围棋协会及承办单位邮箱,逾此期限的报名一律无效。报到地点见《补充通知》。 邮箱地址: (二)报名后不能参赛,须申报正当理由并经大会组委会批准方为有效。 (三)各报名单位报名表必须加盖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公章。 (四)各队可于赛前两天向大会报到。 (五)组委会、领队教练联席会及抽签仪式于8日19点进行,各参赛单位须派领队或教练出席。 十五、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采用统一棋具和计时钟,由承办单位提供。 (二)主办单位划拨竞赛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筹措。 (三)各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附:2025年全国围棋锦标赛(团体)参赛报名表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